各航司、包機人:
受成都市口岸與物流辦公室委托,結合四川省機場集團相關工作安排,成都雙流國際機場根據《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扶持成都國際航空貨運發展的措施》成口岸物流辦發【2020】2號(詳見附件1),起草了《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扶持成都國際航空貨運發展的措施補貼申請、統計及發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經征求成都市口岸與物流辦公室同意并與成都機場貨站、中航貨站、川航貨站協商,現正式發布,請疫情期間(1月25日-6月30日)在成都機場運行國際(地區)客貨運定期航線及客改貨航班的航司和國際全貨機包機人依據細則申請相關補貼資金。
附件:1.【《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扶持成都國際航空貨運發展的措施》成口岸物流辦發【2020】2號】
成都市口岸與物流辦公室發布網址:
http://cdwl.chengdu.gov.cn/kawlb/c133585/2020-03/16/content_667a9510db304196856ca79e776911f9.shtml
2.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扶持成都國際航空貨運發展的措施補貼申請、統計及發放實施細則》】
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