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
(一)服務內容
保管旅客遺失的物品并為失主提供認領失物的服務
(二)服務時間
1號航站樓:04:30-23:00
2號航站樓:04:30-23:00
(三)服務地點
1號航站樓:國內出發大廳6、7號門之間設置1處
2號航站樓 :N值機島后側設置1處
(四)服務電話
1號航站樓:028-85206200
2號航站樓:028-85207230
(五)溫馨提示
1、您可與失物招領處聯系預約領取時間。
2、失主本人領取,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前往失物招領處,工作人員將為您核實,確認無誤后返還失物。
3、若失主委托他人領取,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失主身份證或護照原件(或復印件)、失主親筆簽名委托書原件或復印件,經失物招領處工作人員核實確認后,予以返還。